一、勞動人事方面
1、客戶勞動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審查;
2、客戶規章制度起草、修改和審查;
3、向客戶及時提供相關勞動人事方面的新法規和規章、提供勞動人事政策、勞動人事法律法規咨詢;
4、為客戶培訓勞動人事管理人員勞動法律知識,協助客戶做好勞動安全管理;
5、為客戶做好社會保障相關內容的指導和法律咨詢;
6、協助客戶制定保密制度、保密協議和競業禁止制度。保密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審查(可以針對不同的工作崗位制訂不同的保密合同);
7、定期了解客戶勞動合同訂立、履行情況,幫助客戶規范其用工行為,使客戶避免因解除勞動合同程序不合法或解除勞動合同條件不合法引起的風險;
8、指導客戶提高收集證據技巧,指導客戶運用規章制度進行科學管理,避免減少處理違紀員工而發生勞動爭議應當承擔的舉證風險;
9、提醒客戶依法定程序制訂內容合法的勞動制度,避免客戶在仲裁、訴訟中不能履行舉證責任;
10,協助客戶預防和處理工資、工傷、辭退、社保費和補償金等引起爭議:
11、 協助客戶預防勞動年審和社會保險費登記申報等工作;
12、 協助客戶申報內部規章制度備案和申報采用綜合工時和經濟性裁員審批手續;
13、協助客戶做好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續簽工作和勞動合同終止工作;
14、就勞動人事問題進行律師見證,簽發律師函;
15、 據客戶的需要,對員工進行法律培訓并進行勞動關系處理的方案設計;
16、 代理勞動合同鑒證;
17、其他有關勞動事務。
二、合同管理方面
1、及時為客戶提供合同法律咨詢;
2、及時為客戶提供合同法律法規最新資訊;
3、協助客戶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防范、化解法律風險;
4、為客戶量身定做各類不同用途的合同范本;
5、起草、審查、修改協議、合同、章程、保密協議、競業禁止協議等法律文件;
6、應邀代表客戶進行合同簽約談判;
7、合同違約索賠;
8、合同價款催收,債權清收;
9、出具律師函、法律意見書、辦理律師見證;
10、代理客戶合同訴訟、仲裁;
11、資信調查、律師盡職調查,處理非訴訟法律事務;
12、設置信用賬戶,合同履約監管法律服務;
13、根據客戶的需要,列席重大會議,現場提供法律事務;
14、根據客戶的需要,以法律顧問的名義對外簽發律師函;
15、根據客戶的需要,提前介入公司各項投資活動并提供有關的法律服務;
16、參與客戶的重大項目談判,并提供法律意見。
三、 知識產權方面
1、 專利和專有技術
1) 專利或專有技術法律事務咨詢,出具相關法律意見;
2) 審閱或起草專利或專專有技術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合同:合作開發合同、委托開發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轉讓合同、專利許可合同)
3) 受托辦理文獻查詢、專利申請;
4) 受托進行侵權調查,簽發律師函信,發表律師聲明;
5) 受托進行訴前、訴外調解;
6) 擔任專利法律顧問;(除上述業務外,還將對客戶員工作不定期的專利法律知識培訓以及對技術保護方法策劃)
7) 代理專利和專有技術糾紛案件。(其中包括專利權權屬糾紛、轉讓工許可合同糾紛、侵權糾紛、行政糾紛案件)
2、 商標
1) 商標法律事務咨詢,出具相關法律意見;
2) 審閱或起草商標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合同:合作開發合同、委托開發合同、專利開發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轉讓合同、專利許可合同)
3) 受托辦理文獻查詢、商標申請、商標海關備案;
4) 受托進行侵權調查,簽發律師函信,發表律師聲明;
5) 受托進行訴前、訴外調解;
6) 擔任商標法律顧問;(除上述業務外,還將對客戶員工作不定期的專利法律知識培訓以及對商標發展戰略提出法律意見)
7) 代理商標案件,(其中包括商標權屬糾紛、轉讓或許可合同糾紛、侵權糾紛、行政糾紛案件)
3、 商業秘密和競業禁止
1) 商業秘密和競業禁止事務咨詢,出具相關法律意見;
2) 審閱或起草商業秘密和競業禁止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合同:合作開發合同、委托開發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轉讓合同、專利許可合同)
3) 受托辦理文獻查詢、專利申請;
4) 受托進行侵權調查,簽發律師函信,發表律師聲明;
5) 受托進行訴前、訴外調解;
6) 擔任商業秘密和競業禁止法律顧問;(除上述業務外,還將對客戶員工作還定期的專利法律知識培訓以及對技術保護方法策劃)
7) 代理商業秘密和競業禁止糾紛案件.(其中包括商業秘密權屬糾紛、轉讓或許可合同糾紛、侵權糾紛案件)
4、 高新技術企業
1) 出具高新技術設立常規或優惠政策法規咨詢;
2) 審閱或起草高新技術企業創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企業合資或合作協議、技術入股協議、章程規章等)
3) 代辦高新技術企業設立各項手續;
4) 出具高新技術企業在外貿、海關、稅務、貸款、獎勵等方面政策法律法規咨詢;
5) 代理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或項目認定以及各項登記備案手續;
6) 代理申請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及保護戰略的法律意見;
7) 代為處理高新技術中各種訴訟糾紛。
四、 公司經營管理及投資法律事務方面
1、客戶的經營管理過程中的法律服務
1)為客戶提供公司治理結構、董、監事會及管理層設置相關的法律咨詢意見方案設計;
2)為客戶提供管理層持股及其他權獎勵計劃的方案設計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為客戶與他方之間的合同協議提供意見或建議;
4)為客戶建立和完善長期使用的合同范本;
5)為客戶審閱、修改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
6)參與客戶與他方的商務談判;
7)當客戶與他方發生糾紛時,以非訴訟形式協助客戶對外交涉、談判;
8)為客戶提供并解釋與客戶日常業務有關的中國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
9)提供與客戶業務活動相關的法律信息;
10)對將由客戶開展的重大商業活動出具法律建議;
11)應客戶要求對外出具律師函;
12)經客戶授權發表律師聲明;
13)應客戶要求對客戶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專題培訓;
2、客戶對外投資中的法律服務
1)為客戶進行對外投資項目的推薦;
2)參與各類企業改制及股份制改造,包括提供轉制程序咨詢,法律文件起草、相關手續代辦;
3)參與企業兼并與收購、資產重組,包括參加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文件;
4)參與客戶股權轉讓與受讓,包括參加談判、代購起草《股權轉讓協議》等相關法律文件;
5)投資方以無形資產、人力資本對外投資的方案設計;
6)為客戶增資、減資、分立、合并、清算提供法律服務。
3、為客戶提供對商業伙伴商業對手的審慎及資信調查服務
1)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股權結構、主要負責人、住所地等;
2)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經營一般現狀及歷史狀況;
3)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上若干年度的財務報表;
4)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帳號、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及其他資產線索;
5)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是否被工商部門行政處罰、是否存續;
6)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其他資料,包括相關資質證書。
五、 公司上市后法律服務
1、公司上市法律服務
1)為公司提供上市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
2)為公司提供上市過程中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參與股票、債券、基金發行、上市的方案設計;
4)協助擬上市公司制作、取得和完善有關資產、股權、工業產權、重大商業安排有關文件;
5)協助擬上市公司制作、取得和完善有關資產、股權、工業產權、重大商業安排有關文件;
6)審查招股(配股)說明書、公司債券募集辦法、基金募集辦法等證券募集文件,出具驗證筆錄;
7)為公司上市出具律師承諾函;
8)制作和審查有關證券上市和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文件;
9)為上市公司配股、送股、召開股東大全、重大事件及關聯交易制作相關文件,提供有關咨詢;
10)制作、審查與證券發行和交易有關的法律文件;
11)為股票發行人、可轉換債券發行人和證券投資基金發起人出具法律意見書;
12)對公司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13)辦理公司上市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2、配股、增發新股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配股、增發新股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
2)提供配股、增發新股過程中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起草、審查、修改配股、增發新股過程中的各項法律文件;
4)協助辦理配股、增發新股過程中的相關程序;
5)對公司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6)出具公司配股發行與上市法律意見的律師工作報告;
7)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關規則審查、修改公司章程;
8)草擬、審閱招股說明的相關章節并查驗招股說明書;
9)草擬、審閱股東大會、董事會會議通知、決議等文件;
10)審查承銷協議等有關協議;
11)出具證券監管機構要求的各類法律意見書、律師工作報告;
12)辦理配股、增發新股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3、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包括資產置換)及公司治理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參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起草、審查、修改有關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的各項法律文件;
4)分析資產重組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出具法律意見書;
5)協助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過程中的相關程序;
6)辦理上市公司資產重組及公司治理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7)對公司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4、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并購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并購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可供參考的案例;
2)提供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并購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起草、審查、修改有關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并購的各項法律文件;
4)協助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并購過程中的相關程序;
5)協助制定股權轉讓及并購的具體實施方案;
6)對公司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7)辦理上市公司股權轉讓及并購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六、 涉外法律事務
1、國際貿易法律事務
1)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的訂立、履行、違約的救濟及糾紛的解決;
2)國際貿易支付,如信用證、D/P、D/A及其他相應的支付方式;
3)產品責任糾紛的解決;
4)國際貨物運輸,包括海洋運輸、航空運輸、鐵路運輸,及國際多式聯運;
5)國際貨物買賣保險;
6)國際貿易中的代理、獨家經銷、寄售、拍賣與投標;
7)為生產商,出口商和進口商代理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調查案;
8)協助企業對生產,銷售和出口進行管理,以避免發生傾銷行為;
9)對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調查的結果要求行政復審或司法審查并為此提供復審代理服務;
10)出口管制及有關法律服務;
11)貿易和產業政策改革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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