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江蘇省張家港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通報,5月12日,康得集團董事長、康得新復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大股東及實際控制人鐘玉,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上述消息對*ST康得股東們來說是一個沉重打擊。此前,*ST康得的財報顯示,賬面上的122億元“突然沒了”,公司稱錢存在北京銀行。而北京銀行卻表示,賬戶余額為0。市場也普遍質疑,是大股東挪走了上市公司的122億。
2月12日,ST康得新公告稱,公司董事長鐘玉先生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董事長、董事、董事會下設各專業委員會委員等相關職務。截至本公告日,鐘玉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鐘玉先生控股的康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8.51億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4.05%。
今年1月,康得新因“手握150億現金,卻不還10億債券”而受到市場關注,此后康得新自爆大股東占款,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康得新曾經市場高達千億,但1月21日一則公告稱,因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公司股票觸發其他風險警示情形,昔日大白馬一夜變更為“ST康得”,市值已縮水八成以上僅剩144億。
122億存款去哪了?
4月29日晚間,*ST康得發布了2018年年報。2018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91.50億元,同比下降22.38%;歸屬凈利潤2.81億元,同比下降88.66%。年報另外提到公司賬面貨幣資金153.16億元,其中 122.1億元存放于北京銀行西單支行。在年報中,*ST康得稱,經公司自查,發現公司存在被大股東占用資金的情況。
針對上述存放于北京銀行的存款,*ST康得的三位獨立董事表示強烈質疑,并稱該筆存款既不能用于支付也無法執行,并且北京銀行西單支行曾經口頭回復“可用余額為零”。
上述獨立董事稱,康得新與大股東康得投資集團和北京銀行西單支行違規簽訂了《現金管理合作協議》,使得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在資金管理和使用上產生了混同,為控股股東占用上市公司資金開啟了方便之門。
此后,就122億元貨幣資金問題,深交所已兩次向*ST康得下發關注函。在5月10日的回復中,*ST康得稱,由于公司無法核查康得投資集團賬戶的現金流動情況,公司目前無法確定公司資金是否已經被康得投資集團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要求西單支行向監管機構和市場公開聯動賬戶的全部運行情況。
無法確定資金是否已被占用
5月10號,*ST康得回復深交所關注函稱,2018年4月,康得新發行第一期、第二期超短期融資券,發行金額總計15億元,西單支行作為兩次發行的主承銷商之一,在兩次發行募集說明書中確認了截至2017年9月30日康得新的貨幣資金為1,891,607.31萬元。作為《現金管理合作協議》的主辦行,西單支行隱瞞了貨幣資金存放的問題,并未提示公司。
*ST康得稱,直至公司無法按期兌付本息,公司收到法院財產保全文書后,才發現康得新及康得新光電西單支行賬戶的實際余額為0,公司新一屆董事會成立后針對上述情形開展自查,得知了康得新及其下屬子公司曾經參與了《現金管理合作協議》,但是,公司時任財務人員亦無法說明康得新及其下屬子公司加入《現金管理合作協議》的原因。
*ST康得進一步表示,考慮到聯動賬戶背后成因的不透明性及資金劃撥程序的復雜性,而且,西單支行亦不配合開展進一步調查,公司無法通過康得新及其下屬3家公司的賬戶了解到聯動賬戶內部運行情況。為了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公司已向證券及銀行監管部門投訴,在有關訴訟中向法院申請追加西單支行作為被告。
對于資金是否被占用,*ST康得回復稱,康得投資集團有機會從其自有賬戶提取康得新賬戶上撥的款項。但是,由于康得新自己賬戶的對賬單并不反映賬戶資金被上撥的信息,公司沒有內部劃轉的原始材料,所以康得新及其下屬公司無法知悉是否已經發生了與康得投資集團的內部資金往來。公司不排除公司資金通過《現金管理合作協議》被存入康得投資集團及其關聯人控制的賬戶的可能性。
其表示,由于公司無法核查康得投資集團賬戶的現金流動情況,公司目前無法確定公司資金是否已經被康得投資集團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要求西單支行向監管機構和市場公開聯動賬戶的全部運行情況。
康得新發致全體員工信
5月13日,康得新在官網發布致全體員工信稱,公司大股東及實際控制人鐘玉,因涉嫌犯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此次事件,并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造成直接影響。
員工信稱,事實上,根據《公司法》相關規定,董事會是對內掌管公司事務、對外代表公司的經營決策和業務執行機構。自2月27日新一屆董事會成立以來,公司一直在規范公司治理的道路上戮力前行。公司整體正在向好的方向發展。
康得新表示,時至今日,在張家港市、保稅區政府和社會各界的支持下,董事會和管理團隊竭盡全力,使得公司前期的問題正在逐步理清,并基本明確了未來的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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